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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有哪些?经济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2020年7月9日  黔江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qjqxsbhlblls.com/

  经济犯罪,顾名思义,就是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在我国,经济犯罪是常有发生的,比如贪污、诈骗、非法经营之类的。那么,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有哪些?经济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刘柏林律师,黔江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执业期间提出了尽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努力提高案件法律效果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http://www.qjqxsbhlblls.com/

  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经济犯罪是特殊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的原因也有其特殊性,我 国法学界学者对我国经济犯罪原因有以下几种说法:

  1、痕迹说:我国社会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脱胎出来,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政治文化意识方面还保留着旧社会的痕迹,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经济犯罪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说 法的缺陷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外去寻找内在原因,违反辩证唯物 论。

  2、源流说:分为犯罪源的原因和犯罪流的原因。源是指私有 制社会中导致了犯罪规律,是犯罪的根本原因;流是指新社会脱胎于旧社会后必有遗留因素导致犯罪发生,经济犯罪的流是由源引起 的。其弱点是新社会代替了旧社会,旧社会已经绝源,缘何不能断 流。

  3、阶级斗争论: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退出了历史舞台,剥削阶级不能作为统一的阶级,但作为一般反派力量在一定范围发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犯罪的根源。这种学说也有失偏颇,因为诚然阶级斗争长期存在,但它已不是主要矛盾,与犯罪并不具有直接联系。

  4、现行社会制度导致论:它摆脱了传统犯罪束缚,认为某一类犯罪人心理结构中潜在因素,过分不正当的经济动机和利益要求,社会政治经济变化原有矛盾剧烈变革,刺激一部分人心理结构、提供了外化竿济犯罪。贫困、商品经济因素、政治改革的进程中,现行制度不完善导致经济犯罪、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5、商品经济决定论:认为有商品和货币存在,就有商品经济的消极因素存在,经济犯罪社会渗透到商品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过程中,如在商品经济运行领域中通过职务行为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如贪污、贿赂,私分等),此外也有谋取不法经济利益的行为,如挪用、侵占等,所以经济犯罪是商品经济的附产品。

  6、商品经济否定论:认为商品经济与犯罪并无必然联系,因 为商品经济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进行等价交换原则,用等量的劳力 表明每个人承担等量劳动,以此为交换前提,只能在这种前提下是 有平等的交换原因,违反这个原则是对商品经济的否定。

  7、综合反映论:认为经济犯罪现存社会各种现象的综合反映,包括:(1)经济犯罪的阶级原因是剥削阶级残余势力存在;(2)经济犯罪的经济原因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特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经济犯罪产生的心然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仍有其固有的核心,正是经济犯罪产生的土壤,同时商品经济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等弊端也是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3)经济犯罪的社会原因、官僚主义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真空的漏洞、管理工作的混乱、缺乏监督、没有配套的法律,(4)犯罪人自我的思想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或超前消贤等。

  以上七种观点或多或少触及到我国经济犯罪的原因,具有参考价值。在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是产生经济犯罪的根本原因。而转形时期新旧体制的不协调的矛盾运动,是产生经济犯罪的主要原因。而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这种联系表现在初级阶级有长期性。因此与经济犯罪作斗争也具有长期性、艰巨性。

  经济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经济犯罪的特征,可分为外在形式的特征、内部结构的特征和 一般特征。

  (一)经济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外形表现,大多数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少数由单位构成(特殊主体)。

  2、危害行为的外形表现,现行刑法典及单行法规,把经济犯罪分成若干类别,又分为若干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为生产销售一般的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等,伪劣产品必须有销售性,违法性(违反质量法规定) 和销售金额的特定性(销售金额五万元)。

  (二)经济犯罪的内在结构特征,其内在结构有三个方面

  1、本质经济结构。即有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秩序, 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副产品,行为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 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主体结构。

  2、经济犯罪的违法结构。与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违反刑事 法律,又违反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规。

  3、经济犯罪的心理结构,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

  (三)经济犯罪的一般特征。

  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 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随之越来越复杂。

  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因为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特征,即指仅仅是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其次,还因为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征,其犯罪主体许多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第三是因为经济犯罪行为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第四,是因为犯罪被害人的顾虑性,这些人有些是在经济犯罪中得到好处的人,如行贿人与受贿之间,挪用公款人与使用人之间,他们害怕本人受到牵连。

  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其表现之一是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 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从传统的财产 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衍生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表现之二是新型的经济犯罪不断产生。

  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

  刘柏林律师 重庆黔江区知名律师,承办交通事故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文章来源: 黔江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刘柏林 [重庆黔江区]

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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