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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罪未遂如何判刑

2020年7月6日  黔江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qjqxsbhlblls.com/

  在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那么拐卖妇女罪未遂如何判刑你又了解多少呢你又是否知道如何划分的呢那么接下来,为您带来了关于拐卖妇女罪未遂如何判刑的相关信息,希望找到的信息可以帮到您。

  一、拐卖妇女罪未遂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拐卖妇女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罪的成立。

  4、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三、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情节如何认定

  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这里的;首要分子;不属于身份。

  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按照司法解释,指犯罪分子在拐卖过程中,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不论犯罪分子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手段,也不论被害人是否有反抗行为或表示,都包括在内。如果只是实施正常性交行为以外的猥亵行为的,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或者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该加重情形包括引诱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行为以及强迫卖淫罪的帮助行为,但只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形。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其中;暴力;方式本身包含伤害的内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成立绑架罪:不以出卖或者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可能成立拐骗儿童罪或者非法拘禁罪。

  6、;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例如,由于犯罪分子采取拘禁、捆绑、虐待等手段,致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或者由于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以及拐卖中的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注意:如果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人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进行故意杀害、伤害、猥亵、侮辱的,则应当数罪并罚。

  7、;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港澳台地区也属于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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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柏林 [重庆黔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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