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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经济犯罪能判缓刑吗?经济犯罪中的非法集资怎么判决?

2020年8月25日  黔江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qjqxsbh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法规定经济犯罪能判缓刑吗?





经济犯罪是违法我国经济法规,为自身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社会经济运行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依据经济犯罪的情节恶劣程度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经济犯罪所受到的刑事法律追究有所不同。那么刑法规定经济犯罪能判缓刑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有哪些


刑法规定经济犯罪能判缓刑吗


经济犯罪能判缓刑。


缓刑的适用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或怀孕的妇女,或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另外,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适用对象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缓刑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家庭因素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正因如此,有些被告人亲属为了能使被告人适用缓刑,免受监禁,表示愿意多交罚金、多赔偿损失,以金钱的付出来体现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至使之成为缓刑的交换条件;有些单位组织出于被告人亲属的种种关系,碍于情面,不切实际地乱出证明,一概证明被告人表现良好;有的帮教组织也停留在纸面上,形同虚设,少数帮教成员甚至不知道被帮教的对象;等等。这些现实存在的情况,并不能表明被告人悔罪的真实性,也不能如实反映适用缓刑的客观条件,给法官提供了种种假象,导致了法官在考虑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时出现偏差。因此说,对被告人归案后是否诚心悔过,适用缓刑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质上都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有待在日后的考察中予以确定。而现行的缓执行制度将这种待定状态交由法官提前认定,确实难于准确把握,以至缓刑期间重新犯罪的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报复性犯罪。也容易导致法官滥用职权,盲目地适用缓刑,造成重罪轻判,使得某些罪犯逃避了应得的惩罚,有损法律的严肃性。


缓刑的情况只适用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其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过的表现,且对于社会没有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其次,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孕妇老人等人员,也应该采取缓刑的措施。






经济犯罪中的非法集资怎么判决?

近年来有关非法集资活动的新闻报道层出不穷,每一例报导背后都有很多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面对如此恶劣的犯罪行为,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保护人们的安全,法律有关经济犯罪中的集资行为有很明确的刑罚。我们很多熟悉的经济犯罪像盗窃罪、抢劫罪都是设定了最低的入刑标准,再根据恶劣程度来进行刑罚处罚。那么在实际的案例中经济犯罪中的非法集资怎么判决呢,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数额较大:一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一百万元以上


单位犯罪:


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二百五十万元以上;


其它严重情节:造成恶劣影响的;引起被害人自杀、集体上访的;给被害人造成十万元以上损失的等。


依据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个人或单位集资诈骗数额的新规定,现阶段应按照以下标准对集资诈骗数额进行认定: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经济犯罪中的 非法集资怎么判决呢,从上文我们可以很清晰的认识到主要是根据数额来进行区别的。刑法将数额的大小分成几个层次,每一个层次都有对应的具体数额,这样在判决时能做到一一对应。而数额的计算再具体的案情中是要分别来看的,比如几个人团伙作案的数额是否是他们作案时的总和,几次分别作案的总和是不是直接加起来等问题在刑法的总则中有具体的说明。







文章来源: 黔江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刘柏林 [重庆黔江区]

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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