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谭慧娜

1501333018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两男子自制手枪酒店内抢劫,非法制造枪支罪如何处罚?

添加时间:2020年7月6日 来源: 广州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qjqxsbhlblls.com/

非法制造枪支罪如何处罚

2011年8月,罗某和秋某利用购买到的扳机、弹簧等部件自制了两把砂枪。2011年10月14日,罗某和秋某携带自制的砂枪和封口胶等工具,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伺机抢劫财物。当晚22时,经秋某提议,二人来到酒店客房抢劫,趁客人吴某开门时,二人快速闯入,持枪将吴某控制在沙发上,并用封口胶绑住吴某。抢得手机、剃须刀、移动硬盘及现金400元,然后割断房间电话线逃离。经鉴定,被抢物品价值1294元,吴某构成轻微伤。案发后,二人将赃物返还给了被害人吴某。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枪支以暴力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违反法律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火药枪,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应与其所犯的抢劫罪并罚。

法院以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被告人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联系电话:15013330180

全国服务热线

15013330180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6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